关于寇河(西丰镇—诚信水库坝下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章来源:水土保持科
添加时间: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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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水利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寇河(西丰镇—诚信水库坝下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已收悉,我局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寇河干流西丰镇—诚信水库坝下段,治理河长24.79km。起点坐标东经124°38′57.29″,北纬42°43′39.48″;终点坐标东经124°51′33.08″,北纬42°38′51.57″。工程进行清淤疏浚205737m2;岸坡治理44658m,其中硬性防护9617m、生态防护35041m;岸滩治理107154.55m2;岸线治理502114.86m2。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根据各自的使用功能可分为清淤疏浚工程区、岸坡治理工程区、岸滩治理工程区、岸线治理工程区4个组成部分。
工程总占地面积179.37hm2,其中永久占地160.43hm2,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18.94hm2,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工程开挖回填总量103.36万m3,总挖方73.99万m3,总填土方29.37万m3,调入10.00万m3,调出10.00万m3,余方44.62万m3。余方中10万m3由国有采砂公司进行采砂并在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余方中34.62万m3拉运至西丰县工业园区进行场地回填。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工程已于2023年3月27日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6月施工结束,工期15个月。
工程总投资7010.21万元,其中,非水利部分投资203.85万元,建设征地投资949.76万元,水利部分投资5856.6万元。土建投资5787.68万元。非水利部分投资及建设征地投资由西丰县自筹,水利部分资金来源为省以上中小河流治理资金(80%)和县(市、区)自筹资金(20%)。项目法人单位为西丰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区概况
项目所在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704.3mm,全年光照2649.6h,无霜期155d。最冷月份在1月,平均气温在-17℃左右;最热月份在7月,平均气温在23.1℃左右。多年平均冻深1.1m,最大冻深1.5m,项目区内地表土壤主要以沙壤土为主,项目区处在长白植物区系。项目区属于东北漫川漫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辽北漫川漫岗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土壤侵蚀背景模数约为550t/km2·a。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方法、结果。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的划分。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9.37hm2。划分为清淤疏浚工程防治区、岸坡治理工程防治区、岸滩治理工程防治区、岸线治理工程防治区共4个防治分区。
(四)同意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及布局。防治目标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原则、依据、方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725.6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84.2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1.38万元。新增投资中独立费用52.94万元(建设管理费11.6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48万元、勘测设计费11.8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费11.89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预备费38.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20万元。
(七)同意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各环节要加强落实管理责任。
四、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严禁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面积,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水土保持资金。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要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定期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并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结果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质量评定。
五、其他要求
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检自验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工程投入使用前将自主验材料上报方案审批单位报备。
附件:寇河(西丰镇—诚信水库坝下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铁岭市水利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