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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建议》第(841008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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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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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铁岭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加以推进,2019年我们的做法是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步骤,全市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地债资金1.6亿余元,解决了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清河区6个县(市)区67个乡镇、200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和改造工程170处,受益人口28.7万人(其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00人),解决铁锰超标等水质问题4292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1391 处,集中供水到户人数149.75万人。目前,全市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73.2%,完成集中供水率73%和自来水普及率68%任务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149.75万人,其中,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的有 433处。

    当前,还需要对全市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等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人口解决集中供水,我们已将其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中,并将陆续解决。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以上投资减少,投资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十三五”以来,由于国家用于农村饮水的投资大幅减少,且投资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问题,所以“十三五”规划目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迟解决,这其中就包括您提到的水质有问题人口。以开原市为例,到2019年底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24.5万人,普及率达到58.4%。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和普及率达到75%,解决铁锰水质超标是我们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归根到底资金筹措制约了我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进度,致使完成预期目标难度很大。

    2.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短缺及水费收取困难,造成工程运行管理存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由于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受财政状况制约,当地群众对水费收缴的目的认识不清、水费上缴不积极,造成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短缺、筹措困难,致使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能及时对老化的设施设备等工程问题进行维修,导致有的工程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寿命在进一步减损。

    3.群众认识程度不高,积极性低。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的、群众受益效果等进行了积极宣传,但是当地有的群众认为每家都有自打的机井可以使用,不同意施工建设。

    三、今后工作思路

    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9年,我市累计向上争取到中央和省地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县级自筹资金1.6亿余元,完成了2019年的工作任务。2020年,我们将以“找定位、早打算、早谋划”的工作思路,拓展涉水民生工程包装好项目,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开展,实现我市农村安全饮水“三率”,即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合格率逐步提升。

    2.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和制度的落实。认真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三个责任”(即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即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的落实,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群众长受益。

    3.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用水安全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加大农村安全用水宣传力度,普及饮水安全和节水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健全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机制。通过近几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推进开展,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摸索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机制,确保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运行,让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洁净水。

    铁岭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