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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全面启动我市地表水生态治理工程提升地表水水质建议》(832127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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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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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启动我市地表水生态治理工程,提升地表水水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加快完成我市河流流域边界确权工作,确保我市河流边界清晰、土地性质清晰、权责清晰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是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做好的河道管理保护基础性工作,也是2018年至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及农建“大禹杯”竞赛考评的重要考核内容。市河长制办公室专门组织印发了《铁岭市河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划界对象包括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301条河流、84座水库、河道水文测站及水闸、泵站等涉河工程设施,根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辽宁省水文条例》、《辽宁省湿地管理条例》、河库规划设计批复文件和《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具体河库管理范围,工作目标为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301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对45条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完成勘界河长2180.3公里,河道划界方案通过合规性审查,划界成果已经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20年,全市计划对29条河流进行划界,11月20日前划界成果要通过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全市河道划界成果整编工作和管理范围界碑、界桩埋设工作也在同步推进。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有利于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推动全市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全市启动分部组织实施生态治河工程,实施上下游联动、左右岸联动,重点围绕我市辽河16条一级支流和117条二级支流沿线和河口等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治河工程,采取岸坎修复,清淤疏浚、栽种水生植物、建设湿地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治理,全面提升我市地表水水质,全力打造“多彩辽河、美丽铁岭”宜居环境

    自2008年省水利厅推行生态治河理念以来,全市陆续开展了辽河干流及其支流退耕(林)还河工作,现有河道生态封育面积累计达到19.5万亩。2020年,在巩固原有生态封育成果的基础上,全市积极响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号召,计划对辽河干流及清河、柴河、中固河、亮子河、招苏台河河口,东辽河、牤牛南河、条子河、小梨树河部分省际界河段实施生态封育,涉及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银州区、市两家子农垦有限公司,新增封育面积总计14.3万亩。目前,封育工作进度在全省靠前,面积核定、协议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建档立卡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经本轮封育后,全市辽河流域河道生态封育总面积33.8万亩(含国有土地5.9万亩,集体土地27.5万亩,其他水面、荒地0.4万亩),预计每年省、市、县政府仅投入回租土地资金一项投入1.65亿元(省级1.47亿元、市级0.07亿元、县级0.11亿元)。封育临近河道耕地将有效减少残留化肥农药流入,拓展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辽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总体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铁岭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