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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1月21日

    阅读:

    铁岭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铁岭市水利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各级分工负责,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水利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水环境提升等为重点,以今年515政务公开日为基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强化领导,研究措施,完善制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和认识。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明确了中心节水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发布必备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的落实,为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政务公开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水利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2020年,铁岭市水利局将继续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立足于为群众办实事,加强与民互动,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效能,营造了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办事氛围,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为水利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