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水利法治建设 > 政策解读

    【建设幸福河 保护母亲河】铁岭市水利局搭建“6+5+4+3+2+1”河长制工作新模式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5月15日

    阅读: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执法监管为六大主要任务,全面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在河长制落实中,我市锐意进取,积极创新,建立了完善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创新推出了“6+5+4+3+2+1”工作模式,让河长制真正地发挥作用、见到实效。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大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保护身边母亲河。

    铁岭市水利局搭建“6+5+4+3+2+1”河长制工作新模式

    在河道管护工作中,市水利局积极创新、开拓进取,搭建出“6+5+4+3+2+1”的河长制工作新模式,织密织牢河长制工作监管网,助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新模式中的“6”是指“六化工作法”。我市水利部门通过全面系统总结西丰振兴镇、铁岭县大甸子镇、开原市兴开街道等河长制“六化工作法”的典型经验,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拓展、推陈出新,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格化、科技化、诚信化、法治化、清单化、规范化”管理模式,彻底解决河道治理管护“最后一平米”问题。

    “5”是指“五有”要求作为河长制工作的保障机制。“五有”即由河库基础情况有台帐,发现问题有清单,问题整改有担当,任务完成有时限,解决措施有成效。要求各级河长、各部门全面梳理责任河流长度、流域面积及污染源位置等基础信息,做到河流水库基础情况有台账。针对每条河流、每个流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起问题清单。对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要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要求。问题整改要因河施策,保证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可行性,取得明显成效。
    “4”是指“四个确保”作为工作常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在年初就做好部署;确保年底对任务完成情况做好总结,下一级河长向上一级河长进行工作述职;确保市级河长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议;确保市、县级河长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河长办联席工作会议,将巡河发现问题以分办督办单形式下发给相关单位。
    “3”是指“三长”联动,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巡河模式,构建“三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监管,有效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
    “2”是指发挥好“两员”助力作用。市级河长联络员要做好河长的参谋助手,坚持问题导向,巡河前制定方案,同时将巡河发现问题和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河长办。充分发挥全市1073名巡河员的作用,加强日常河道监管巡查。
    “1”是指完善全市一个河长制信息平台功能,将各级河长的巡河次数、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一目了然地汇总在平台上,使各级河长能够按照考核的既定目标和时间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