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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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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铁岭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普法宣传教育,打造优质法治化水利营商环境,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探索“执法+服务”新模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铁岭水利营商环境开展铁岭市水利局营商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统计涉及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接12345市长热线平台、纪委监委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移交问题、信访举报台账等梳理涉及水行政执法相关事项,查摆解决涉及营商环境执法突出问题1项,已整改完成。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热点服务事项,制定权力事项清单和违规禁办情形,画出禁办事项 “红线”。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及时规范修订服务指南,细化要素设置和说明注解,设置申报样例、样表,方便企业和群众申报。2023年,铁岭市水利局派驻市政务服务窗口被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首批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水行政执法质效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铁岭市水利局网站设置“水利法治建设”“行政许可”和“处罚强制”三个专题专栏,及时公布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委托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包容审慎“四项清单”和涉企执法检查结果、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模式,与市司法局召开联合执法监督工作协调会议1次,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1次,实现对全市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机构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全年抽查评查案卷50余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外主动公布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举报方式,通过市水利局网站设立投诉举报专栏,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提供电话、微信法律咨询服务60余次,现场咨询或来局参加案件讨论会10余次,审查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10余份,出具法律建议书2份;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卷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20余件次。全年建议清理涉及水利部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本局规范性文件3件。坚决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完善并公布铁岭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坚持部门联动,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见成效

    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铁岭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专项执法协调机制,实施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拳头”;针对重点领域开展防洪、水生态水环境全面巡查围绕开原清河、辽河、西丰寇河、铁岭县凡河、柴河等重点河流,严厉查处河湖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探索工作创新开展“错时”执法等工作模式,安排夜间巡查、节假日执法人员值守,增强“8小时”之外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与铁岭市检察院共同开展巡河护河活动,通过加强联合巡查,合力进行水环境保护。今年以来,全市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共开展执法巡查28次,动用执法人员112人次,巡查河道长度1680公里共查处案件43起,有力地震慑了涉河湖违法行为。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水利普法教育

    局党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结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机关公务员法治讲座,将民法典、宪法等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水利普法、治水科普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辽宁省农村供水条例》和河长制相关涉水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营造治水、节水、护水,推进铁岭水利高质量发展、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以案释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在市政法新媒体矩阵“法治铁岭”和市水利网站公布水事违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重点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涉水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3人走进水利重大工程—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汇聚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合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刘丹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及研讨1次,中心组全年涉及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6次;全年带头参加法治讲座2次,为全局领导干部讲法治课1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窗口,以工作人员身份开展“坐窗口、亲自办、走流程”活动,为用水企业现场办理取水许可证申领业务,体验网上办事全流程,并实地走访用水企业,着力解决企业申领过程中遇到的堵点,以“通”治“堵”推动服务提质增速。以一名执法监督人员的身份到银州区地下水用水企业参加执法活动,深入了解行政执法环节规范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对执法程序、执法内容进行全面查验,进一步提升水利法治治理水平。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市水利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量仍然薄弱,行政执法案卷的文字、音像记录不细致规范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不够有力,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重审批轻监管”情况仍然存在

    依法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是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市水利局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继续加强对全市水行政执法部门和专职执法机构督察检查,进一步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好“互联网+监管”减少企业负担等工作举措。推进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河湖管理工作,以打击河湖水事违法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强化联合执法,落实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河库面貌不断改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增强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打造更优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铁岭全面振兴。

    铁岭市水利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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