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办公室开展联合暗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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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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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推动河长制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取得实效,合力推动河库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日前,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组成“3+1+1”部门联合暗访组开展了河长制暗访检查行动。
联合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进行了暗访检查,涉及全市7个县(市)区的9个乡镇、9个自然村(屯),巡查了大小河流30余条,发现河道乱堆乱建、畜禽粪污直排、生活污水直排和污染水源地环境问题9个。其中,在铁岭县平顶堡镇发现了梅林河南岸堆放垃圾问题;在开原市八宝镇发现了清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问题;在昌图县发现了老城镇、头道镇河道旁堆放禽畜粪便,发现大兴镇水源保护区堆放粪便问题;在西丰县西丰镇、清河区张相镇发现了猪舍粪便直排河道问题;在调兵山市大明镇发现了柏家沟河堤防迎水坡种植玉米问题;在银州区龙山乡发现了饭店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市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要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在7月30前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书面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期限内不能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和时限;相关县(市)区在组织整改的同时,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和水污染防治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持续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