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中共铁岭市水利局党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添加时间:2023年07月31日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根据《铁岭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及《辽宁省水利厅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水网先导区和水润辽宁工程建设,持续加大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治理保护、水利工程管理力度,解决水灾害和水资源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建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切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市水利投资保持一定规模,辽宁空间均衡水网和水润辽宁工程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治水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023—2025年主要目标为:

    ——水利项目年度总投资保持10亿元以上。

    ——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河长389公里以上。

    ——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座。

    ——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标准化项目,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由75%提升至88%,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由4%提升至15%。

    ——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74.18%提升至76.48%。

    二、重点任务

    坚持“强基固本、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智慧并行”,着力从8个主要方面推动全市水利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预”字当先、“实”字托底,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目标。

    1.落实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继续落实防汛“五级包保”责任制度,组织开展防汛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防汛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提高基层防汛指挥能力。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各地限期整改,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实施河库联合调度。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

    分管领导:李洪、许贵生

    责任部门:局建管科,中心防汛科、江河科、建管科

    责 任 人:杨帆、陈琳、冯其斌、郑力

    2.加强预案管理,完善抢险救援机制。组织各地开展防汛抢险救援演练,增强实战能力。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案、防御洪水方案,组织各地区、相关科室编制水利工程抢险预案、5级及以上堤防抢险方案,为及时有效处置险情奠定基础。组织各地探索建立健全专职兼职结合、政府企业协作的水利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机制。

    分管领导:李洪、许贵生

    责任部门:中心调度科

    责 任 人:李盛

    3.做好抗旱工作,全力保证用水需求。加强旱情监测,完善抗旱预案,加快抗旱工程建设,确保城乡供水安全。重点关注水田抗旱应急补水工作,做好来水预测、需水分析,全力组织各地开展抗旱工作。

    分管领导:李洪、许贵生

    责任部门:中心抗旱科

    责 任 人:徐大光

    (二)在防洪工程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构筑“库堤结合、疏挡并举”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1.助力顶层设计。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省水利厅开展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分析流域防洪面临的新形势,按照流域防洪治理新要求,明确新阶段流域防洪减灾总体方略和目标任务,合理确定防洪标准,科学安排洪涝水出路,优化流域防洪区划和工程布局,提出流域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规划方案。

    分管领导: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局规财科、中心规划科

    责 任 人:温国利、王贺

    2.强化前期工作。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组织西丰县水利局对新建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科学论证。组织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和具体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开展东辽河、清河、招苏台河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现状评估工作,确定防洪安全隐患,组织各地开展可研、初设编制工作。

    分管领导:李洪、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局规财科、建管科,中心建管科、江河科

    责 任 人:温国利、杨帆、郑力、冯其斌

    3.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新建小型水库工程。完成1座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总投资约19400万元,其中2023投资约3860万元;2024年投资约12140万元;2025年投资约3400万元。同时及时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对鉴定为病险的工程,及时申报实施除险加固,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实施降等报废。2023年,开工建设南城子、红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同步推进红顶山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完成二道、尖山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计划于2024—2025年新建西丰县西于水库,概算投资8000万元。

    分管领导:李洪

    责任部门:局建管科、中心建管科

    责 任 人:杨帆、郑力

    4.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和主要支流防洪治理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0-3000平方公里河道及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27个(其中续建项目4个),总投资约14.76亿元,按流域面积分: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治理项目6个(其中续建项目2个),总投资约8.24亿元,其中2023年3个,投资约4.74亿元;2024年2个(为续建项目),投资约3.0亿元;2025年1个,投资约0.50亿元。200—3000平方公里河道及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21个(其中续建项目2个),总投资约6.53亿元,其中2023年7个,投资约2.05亿元;2024年8个(其中续建项目1个),投资约2.12亿元;2025年6个(其中续建项目1个),投资约2.36亿元。

    分管领导:杨洪涛、李洪、许贵生、王兵

    责任部门:辽河专班、局建管科,中心江河科、建管科

    责 任 人:徐绍魁、杨帆、冯其斌、郑力

    (三)在农业农村水利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谋划实施涝区治理,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

    1.科学谋划铁岭农田灌溉发展总体布局。在集约节约用水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谋划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模及总体布局,努力构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灌排体系,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配合省水利厅编制完成辽宁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2.推动大中型灌区改造。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渠道防渗衬砌、渠首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及配套计量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用水速率和效率,为恢复和扩大灌区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基础。同时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以及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2023—2025年,完成宝力农场、条子河、蔡牛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总投资约4011万元,其中2023年投资约3388万元,2024年投资约623万元。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3.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以辽西北供水工程等为主要依托,开展农村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2023—2025年实施铁岭县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等供水工程项目13个(其中续建项目5个),总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2023年6个,投资约3.53亿元;2024年4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投资约4.37亿元;2025年3个(其中续建项目2个),投资约4.10亿元。2023年,计划改善2万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77%,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力争达到5%。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4.提升重点涝区排涝能力。针对2022年全市农作物受涝情况,围绕辖区内主要涝区,通过实施沟道清淤、排水闸站改造等,开展涝区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田排涝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23—2025年,计划实施昌图县、铁岭县2个县的涝区综合治理项目,估算总投资2.71亿元。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5.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通过实施河流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美乡村建设等,逐步解决农村水系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功能,改善农村自然面貌和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23—2025年,实施清河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水利投资1.5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0.75亿元,2024年完成0.75亿元。

    分管领导: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中心江河科

    责 任 人:冯其斌

    6.推进农村水电绿色转型。按省水利厅要求,逐步将各电站相关监测设备接入省级农村水电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实现电站监测数据与平台监控数据实时传输,建立健全全覆盖的农村水电监控机制。着手编制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规划,有序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2023年,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7.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发放水库移民补助资金,同时围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聚焦移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实施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后期扶持项目,持续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移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加快移民产业升级发展,移民收入水平及平均生活水平持续增长,不断增强水库移民幸福感和获得感。2023—2025年实施7个县市区移民后扶工程建设(打捆项目),总投资约1.88亿元,其中2023年1个,投资约6829万元;2024年1个,投资约6000万元;2025年1个,投资约6000万元。2023年,重点建设美丽家园示范村4个。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四)在河湖管理保护上实现新突破。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加大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力度,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1.推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认真贯彻《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落实河长巡河、河长会议、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制度,强化河长特别是基层河长巡河履职,加强中小河流及重点河段管护,着力解决影响河道面貌和河流健康的突出问题。强化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落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对各地河长制工作督导,一体推进河长制重点任务取得实效。落实河长动态调整、责任递补机制,加强基层河库管护队伍建设,形成群管群护的河库管理新态势。完善“河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增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

    分管领导:孙怀军

    责任部门:中心河长制工作服务科

    责 任 人:王玉刚

    2.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坚决清存量、遏增量,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问题整治;全力推进河道清障工作,有效消除围堤、桥梁及浮桥渡口、穿跨堤管线、堤身林木、农业大棚、鱼塘和水田等安全隐患,为保障防洪安全打好基础。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分管领导: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局河湖科、中心江河科

    责 任 人:王洪哲、冯其斌

    3.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推进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鼓励政府统一经营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持续规范河道秩序。

    分管领导:孙怀军

    责任部门:局河湖科、市水利执法队

    责 任 人:王洪哲、李国利

    4.推进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辽河干流及重点支流段河流滩区生态封育成果,恢复河流原真性、完整性、生物多样性。杜绝封育区内偷种、抢种、放牧等破坏封育成果的行为,及时全额发放封育补助资金。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积极创建水利风景区,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分管领导: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局河湖科、中心江河科

    责 任 人:王洪哲、冯其斌

    5.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2025年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2平方公里,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平方公里。

    分管领导:金庆满

    责任部门:局农水科

    责 任 人:李镝

    (五)在水资源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着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1.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加快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压实取用水户取水计量主体责任,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2023年完成铁岭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建设。配合省水利厅完成相关系统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信息归集共享,推进取用水动态监管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

    分管领导:王兵

    责任部门:中心节水科

    责 任 人:许澎涛

    2.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推进寇河复苏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配合省水利厅完善地下水监管“一张图”,强化地下水信息化管理。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清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

    分管领导:王兵

    责任部门:中心节水科

    责 任 人:许澎涛

    3.推进用水权改革。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配合省水利厅做好跨省河流、有序推进跨市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推动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和水量分配方案落实落地。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取水户用水权交易。

    分管领导:王兵

    责任部门:中心节水科

    责 任 人:许澎涛

    (六)在智慧水利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围绕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和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要求,依托省市在建、拟建水利信息化系统和平台,统筹推进铁岭市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进一步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为科学应对洪水提供有力支撑。配合省厅推进辽河全线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孪生水网建设。2023年,开展大中河流流域防洪调度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工作。

    分管领导:李洪

    责任部门:中心调度科

    责 任 人:李盛

    (七)在自主投资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两手发力的要求,通过银行贷款、申请地方债券、特许经营权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自主投资范围和数量,推进各地工程建设。2023—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6个,估算总投资14350万元,其中2023年2个,投资约5200万元;2024年3个,投资约6800万元;2025年1个,投资约2350万元。

    分管领导:孙怀军

    责任部门:局规财科

    责 任 人:温国利

    (八)在水利监管上实现新突破。以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长久发挥效益为目标,加强水利地方法规、制度、行业标准建设,持续开展质量提升、安全生产行动,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提升水利体制机制法治能力和水平。全力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学习宣传贯彻,制定《铁岭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落地见效,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分管领导:杨洪涛、孙怀军

    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市水利执法队

    责 任 人:高实、李国利

    2.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及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推进小型水库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管养模式改革,健全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李洪、金庆满、孙怀军、王兵

    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农水科、市水利执法队,中心建管科、江河科、农水科

    责 任 人:杨帆、李镝、李国利、郑力、冯其斌、周红月

    3.加强水利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编制《铁岭市水利局项目稽察专家管理考核办法》,修订《铁岭市水利局水利监督办法(试行)》,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稽察工作要点,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李洪

    责任部门:局建管科

    责 任 人:杨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局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局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成立6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组织实施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按期开工、顺利建设和效益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和包装,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前期工作经费,本着开工一批、包装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全面聚焦中央及省关于水利投资政策,按照项目等资金的要求,提前做好前期各项工作。

    (三)拓宽资金渠道。把握重大政策、重大规划等机遇,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特别是重点骨干工程、公益性工程力争全部纳入国家或省计划。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大银行货款、申请地方债券力度,不断增加自主投资额度。努力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也可以通过开放、盘活水利市场,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以保障三年行动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加强项目法人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建设监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开工审批和验收管理,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逐步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不断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运行管理要落实管理责任,足额落实公益性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着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水利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落实各项具体任务;与各县市区签订河湖长制工作任务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项目稽察、基层服务,发挥好“大禹杯”竞赛考评、河湖长制“四位一体”考核作用,推动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