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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市小流域治理提升区域生态质量的建议》(842008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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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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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小流域治理提升区域生态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建议一和四的情况

    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岭和出口断面为界形成的流域面积比较小的闭合积水区,在小流域划分时,以自然地形地貌为基础,尽量保证小流域形态特征的完整性。小流域面积一般规定在30km2以下,最大不超过50km2,流域治理范围通常是指汇水口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区域。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因小河道属于汇水口以下位置,所以小流域河道不属于小流域综合治理范畴,而且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有明确规定,不能用于小河道的治理,河道应当由河道专项资金治理。

    我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我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五年来,累计争取到水土流失治理资金25291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23243万元,完成水土失治理面积83.65万亩,治理侵蚀沟644条。经过多年连续有效的治理,目前很难再找到集中连片成规模的项目区,现有的水土流失面积比较零散,治理难度很大。

    二、针对提案建议二的情况

    2017年铁岭市水利局委托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铁岭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2018年2月11日经过了铁岭市人民政府的批复(见附件),2018年4月17日,铁岭市水利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铁岭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初步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的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41万hm2;林草植被基本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率达到34.9%;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4.0万t。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的生态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96万hm2;林草植被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率达到37.5%;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6.0万t。规划内容包括全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分析,水土流失防治需求分析,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总体布局,制定对策措施,拟定重点项目,提出了保障机制。

    铁岭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5日